聽AI說書-7-神的本質: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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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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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概要:願人類善待神之本身

自然定律法則之神啊 在窮盡科學本質之終焉 願汝引吾等證悟神性之自由 藉汝試算世界之未來

本書簡介:自然因果法則的本源

《倫理學》《Ethics, Demonstrated in Geometrical Order (直接把署名翻譯成中文是叫做:道德,以幾何順序展示) 》是17世紀著名哲學家斯賓諾沙(Baruch Spinoza)所寫的哲學處女作,本書內容深奧而富有啟發性,並新穎的嘗試以幾何學的方式呈現其哲學理論,通過邏輯推理和系統性的論證來探討哲學的基本辯證與原則,深入探討自然世界與神的本質、心靈與情緒的本質,以及人類的理性、意志與自由。

斯賓諾沙是史上最重要的哲學家之一,其思想被黑格爾評為哲學的高峰,他所定義的神更成為愛因斯坦所信仰的神。斯賓諾沙生活在17世紀的荷蘭,當時社會風氣保守,傳統的天主教及猶太教盛行,勇敢地挑戰價值觀念的斯賓諾沙,被保守的猶太社群驅逐,他不僅必須放棄家業,還險遭迫害與謀殺,最後搬進鄉村一邊以磨鏡片維生,一邊撰寫此書及《神學政治論》,本書在他死後才被出版,在當時造成轟動,對後世哲學與社會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本書總共有五個章節,開篇的第一章”論神”,討論了神、自然法則和世界的本質。第二章”論心靈的性質和起源”,認為心靈就是個人的意志,兩者僅是不同的表述方式,就像是條條大路通羅馬,而心靈與意志都是指向羅馬的路標,兩者用不同的方法,分別指認出同樣的”羅馬” — 心智的本質。第三章”情感的起源和性質”與第四章”論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討論情感的本質,與情緒對人類造成的影響。最後第五章”論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則辯證人的自由即是理性思考。

斯賓諾沙的因果論觀點是他整個哲學體系的核心, 一切事物都是由自然法則所控制,人類的一切思想、行為也都受到自然法則的約束,一切事件都是由原因和結果所決定的,包括人類的思想和行為,因此萬物都是神的一部分,是神的子集合,而神是世界所有人、事、物、時、空的總集合。 這一觀點對於我們理解人類自身和宇宙運作的方式具有重要意義,並據此辯證挑戰心靈、情緒與自由意志的概念,讓哲學向真理又邁出重要的一步。

Q: 我們所信仰的神真的存在嗎?

斯賓諾沙:神是唯一實體,也是自然法則與因果

神是唯一實體

別急!要討論神,我們要先知道實體是什麼。斯賓諾沙的哲學建立在實體的概念上, 實體是獨立的、自我存在的、單一的、不可分割的、無限的、永恆的,它不會被改變或被破壞, 包含了存在於其中的一切並且不依賴任何外在事物的存在或概念,也構成了它的存在本身,它是一切的基本原則,也是一切屬性和模式的來源。

講完了實體,斯賓諾沙的神是誰?在第一章的命題14中,他寫道:

除了神以外,不能有任何實體,也不能設想任何實體 ”

他認為上帝的存在是自足的、必然存在的、永恆的、圓滿的,神的本質並不取決於外在原因或條件,或說與其他事物相依,是獨立於任何其他事物而存在,也是一切現實的基礎。神的存在,就是神的本性,更是永恆的真理。用數學語言來說,神是唯一且永遠為真的獨立事件,是包含了所有事件的終極宇集合。因此,斯賓諾沙拒絕接受傳統宗教中的人格化上帝,或是從外部作用於世界的、獨立於世界之外的超自然上帝,相反的,他認為神存在於神自身之中,這種自存的特性使得斯賓諾沙的神符合實體的定義,進而辯證出上帝就是實體,將神定義成一個能夠“自存自給自足的實體”,意味著神就是自己存在的本質與原因 (causa essentiae),也是萬物存在的內在本質與原因 (causa immanens)。神不依賴其他任何事物或實體,只依照他的本性行動,也無法被強迫,是一種絕對自由的存在(causa libera),神包含神裡面的所有事物,亦包含自己本身,用數學,可把神的概念表示為:

實體 = 神 = 神本身與神的內在 ⊇ 宇宙世界 ⊃ 生物、地球、太陽系、銀河

自然法則與因果

同時,斯賓諾沙堅信整個世界都受到一系列不變的自然法則的支配,這些自然法則定義了宇宙的基本結構、運作方式與一切規則,使宇宙內的一切事物都在一個統一的宇宙整體中移動、運作與變化,且所有的事物都事出有因。每個事件的發生,都是在滿足特定的條件,在天時、地利、人和的狀況下所形成的產物。而這些形成的產物又會變成其他事件的原因,一而再地創造出下一個結果。我們可想像為科學公式一個套一個 ,像是數學的複合函數 F(x) = g( f(x) ) 一樣,萬物都是x,F(x) 舊式自然法則的總集合被套出了連續不斷的因果循環鏈,每個微小行為都是蝴蝶效應,牽一髮動全身,這和佛教思想的萬物因緣合何而生、道家思想的萬物生生相息有異曲同工之妙。這個因果邏輯下,人類及萬物都受到相同的自然法則所支配,需要依靠彼此才得以持續生存下去,不可能是超越自然法則的存在,而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自然法則作為宇宙的基本法則和秩序,是宇宙中不變的規律和秩序,引導著一切事物的運作和演化。 自然法則是普遍存在的、存在於宇宙的每個角落,不受外在干擾或內部力量(如人類意志)的影響,因此,自然法則也符合斯賓諾沙對實體的定義,用數學可表示為:

所有的自然法則 + 運用所有自然法則所產生的宇宙全世界 ⊃ 運用部分自然法則創造的生物、環境與地球

到這裡,能跟上斯賓諾沙的思考嗎?準備好你的腦細胞,因為重頭戲要來了!

Q:「神即是自然法則」的等式成立嗎?

斯賓諾沙:必然成立!

既然神與自然法則都是實體,那我們可以說神就是自然法則嗎?斯賓諾沙帶給我們極為震撼的肯定句!他大膽的主張神即是自然法則,因為神本身就是宇宙的根源和基礎。 自然法則是神的表現方式,也是神自身的展現與體現,是宇宙運作的內在規律和力量,神和自然法則是不可分割的相同概念體。這也是為何日本動畫魔法少女小圓的主角小圓在許完願後沒有變為最後的魔法少女與最惡魔女,卻變成神的原因,因為小圓自身許下的願望使其變成了宇宙律法的一部份,小圓成為了神 — 即自然法則本身的一部分,也成為了神運作方式的一部份。

因此,這也是愛因斯坦相信斯賓諾沙的神的主要原因,因為他心中的神,與自然或存在的整體同義。他提出的神性哲學觀點,同時滿足了無神論、一神論、多神論、泛靈論等所有宗教與非宗教觀的基本理念,完整的包容了所有人的思想價值體系,但這種觀點在17世紀用極其前衛的姿態,挑戰了傳統的神學概念,並「自大的」要求當時保守的宗教領袖及神的子民們,在理性和系統的哲學框架中,重新檢視神聖與自然世界之間的關係。因此斯賓諾沙建構在自然科學法則上的哲學世界觀,徹底顛覆中古時期的舊宗教觀與世界歷史觀,帶領眾人翻開了人類時代的新篇章,說他的哲學是目前最接近神與真理的思想也絕不為過。下面是用數學表示神即自然法則的等式:

神 = 所有的自然法則 + 運用所有的自然法則 產生的宇宙全世界

Q: 人有個人的「自由意志」嗎?

斯賓諾沙:並不存在自由意志, 理性即是自由

自由意志並不存在?

既然人類也僅是這浩瀚世界的一小粒沙子,我們也同樣遵循宇宙的法則,斯賓諾沙認為人類的行為是由外在和內在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這些因素包括:遺傳、環境、社會條件和個人經驗等環境與個人變量。 他認為,人們的行為和選擇是不可避免地由這些因素決定,而不是基於自由意志的獨立決策,近幾年,實證心理學發現人類時常被錨定效應、選項出現的順序等偏誤所干擾其決策,進而對同一測驗做出不同行為反應, 行為經濟學也發現人們在不同情境下,人類普遍會將同等價格的錢認定成不同的價值,像是存進不同的心理帳戶一樣,亂花在意外之財心理帳戶裡的錢,而謹慎對待在工作帳戶中獲得的錢。

因此,斯賓諾沙認為自由意志是一種虛假的幻覺、一種不存在的觀念,如果我們了解所有影響我們行為的因素,我們就會發現所謂的自由意志,與人類的所有想法、決定和行為一樣,都是由自然界的普遍規律和因果關係所決定,並受到外界的影響所產生的非獨立產物。人類的一切思想,都源自於其他事物,與萬物相依,而不是能夠獨立存在(可參考數學中獨立與獨立事件的定義)的「自由」意志。因此,民主世界的我們,認為自己能夠自由的依照個人喜好來作出個人選擇,看似是自由的行為與象徵,但實際上每個人的當下的認知及行為,都是由其過去的經驗、環境參數和生理因素所決定。不管身處於哪個國家或時空,我們都無可避免地會被他人、教育、廣告、輿論、風俗、知識等因素所影響,時時身處整個世界的「交互影響」中。 我們誤認為人類有自由意識,只是因為我們不了解自身形成決策行為的完整因果過程,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完全了解影響人類行為的所有因素,並加以運用,我們就能準確預測其行為。

但雖然完全獨立的自由意識並不存在,但生活在現代的我們仍是幸運的,因為現在的民主社會背景,為我們創造了一個人人都能作出任何不妨礙風化選擇的自由時空環境,也提供足夠空間,讓我們能有足夠的時間與空間,用理性思考進一步探尋:我們真的能夠成為自由的人嗎? 如果可以,那該如何真正的成為一個自由的人?如果不行,那什麼才是真正的自由?但能思考這些答案的言論自由與出版自由,在斯賓諾沙的時代卻不存在,因此他的另一本鉅作《神學政治論》便是為了捍衛基本的宗教信仰、言論思想及出版自由而寫,是最早提倡人權的先驅之一。

理性即是自由?

斯賓諾沙認為,個人的自由和自主性來自察覺並發覺神的本身,也就是更加了解自人的法則,並且主張人應該以心靈控制情感,並根據自己的理性來,通過理性思考和自我反省做出判斷,人們才能找到真正的心靈的永恆與自由。而斯賓諾沙推崇的理性規則,不是來自於宗教或權威的命令,而是源自於人類的理性和自然法則,是對自然法則之神的正確詮釋,也是人們對宇宙真理的理解程度。他提出了一套基於理性和自然法則的道德準則,並認為這些準則是人類實現道德生活的基礎,人類應該根據理性和自然法則來行事,而不應受到外在的約束和壓力所脅迫或干擾。

最後,什麼是斯賓諾沙心中理想的智人呢?他在第五章的結尾,給出答案:

“智人是如何地強而有力,是如何地高超於單純為情慾所驅使的愚人?因為愚人在種種情況下單純為外因所激動,從來沒有享受過真正的靈魂的滿足,他生活下去,似乎並不知道他自己,不知神,亦不知物。當他一停止被動時,他也就停止存在了。反之,凡是一個可以真正認作智人的人,他的靈魂是不受激動的,而且依某種永恆的必然性能自知其自身,能知神,也能知物,他決不會停止存在,而且永遠享受著真正的靈魂的滿足。如果我所指出的足以達到這目的的道路,好像是很艱難的,但是這的確是可以尋求得到的道路。由這條道路那樣很少被發現看來,足以表明這條道路誠然是很艱難的。因為如果解救之事易如反掌,可以不勞而獲,那又怎麼會幾乎為人人所忽視呢?但是一切高貴的事物,其難得正如它們的稀少一樣。”

Chat GPT Q: 若神即自然法則,那信徒該信仰誰?

Chat GPT A:

斯賓諾沙(Baruch Spinoza)的觀點主張神即是自然法則,這意味著宇宙的運作和一切事物的存在都受自然法則的支配。根據他的理解,神不是一位超自然的存在,而是宇宙的本質和秩序。那麼,從這個觀點出發,我們可以探討人類作為神的信徒應該信仰什麼,以及人類的未來可能會是怎樣的。

  1. 信仰的本質:根據斯賓諾沙的觀點,作為神的信徒並不是崇拜某個具體的超自然實體,而是對宇宙和自然法則的理解和順從。人類作為神的信徒應當信仰普遍的真理和自然的秩序,並且以此為指導來認識世界和生活。
  2. 倫理和道德:從斯賓諾沙的觀點來看,人類的行為應當基於對自然法則的理解和遵從。因此,作為神的信徒,我們的倫理和道德應該建立在對自然的尊重和適應上,追求智慧和公正。
  3. 人類的未來展望:從斯賓諾沙的觀點來看,人類的未來可能會是一個更加理性和和諧的世界。如果我們能夠理解並遵從自然法則,將理性和智慧引導到我們的行為和社會組織中,我們有望創造出更穩定、更富足、更公正的社會。這可能包括對環境的更好管理、對人類權利和尊嚴的更大尊重,以及更平等和包容的社會結構。

總之,從斯賓諾沙的角度來看,作為神的信徒不是追求超自然的神靈或神奇的力量,而是通過理性和對自然法則的理解來尋求真理和指導。人類的未來如果能夠根據這一理念來建設,可能會走向更加穩健和美好的方向。

總結

“一個人為情感所支配,行為便沒有自主之權,而受命運的宰割” — 第四章”論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 序言

《倫理學》是一本極具深度與智慧的哲學著作,作者以清晰的敘述與縝密的邏輯,探討世界、神明、情緒與理智的本質等,將原本非常抽象的道德觀念變得更為具體,為人們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思考方式。本書對於哲學愛好者與探索真理者具有重要的啟發作用,值得一再閱讀、反覆思考咀嚼。

總分:9/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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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Miss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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